深圳涉外婚姻律师——涉外婚姻离婚 - 涉外婚姻 - 深圳离婚协议书代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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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年4月11日

  当婚姻关系当中存在涉外因素时,双方想要离婚,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另外一种就是诉讼离婚,当涉外婚姻想要诉讼离婚的话,一般是需要经过起诉、立案、审判等程序,那么涉外婚姻离婚要经过哪些程序?涉外离婚需要哪些材料?带着这些疑问,接下来由深圳涉外婚姻律师为你解答。

  涉外婚姻离婚要经过哪些程序?

  1、涉外婚姻是指一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的婚姻,包括涉外结婚和涉外离婚。在我国,“涉外婚姻”也指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之间的婚姻。根据我国法律,我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的法律。凡涉外婚姻当事人在我国境内结婚或离婚的,都必须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办理。

  2、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

  涉外离婚需要哪些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