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离婚律师告诉你财产分割需要判决多久? - 财产分割 - 深圳离婚协议书代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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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年5月15日

  夫妻在离婚时主要的争议是在财产分割上,彼此也因为财产分割的争议而起诉到法院,希望法院能够做出一个公正的判决,在向法院起诉财产分割的案件之后,也有很多人关心财产分割多久能判好,那么财产分割多久能判好?接下来由深圳离婚律师为您解答。

财产分割多久能判好?

  3-6个月。

  《民源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百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度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婚姻法财产分割反悔起诉时效是多久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在离婚后未满一年的,因反悔原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协议,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法院受理有法律依据。离婚后超过一年的,不能再就财产分割协议进行反悔。

  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协议反悔,关键在于如何认定双方在离婚时达成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协议是否存在欺诈和胁迫行为。按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规定,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失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胁迫行为。因此,当事人可根据上述理由分析在分割财产时是否存在有欺诈和胁迫行为。

  以上就是深圳离婚律师为您作出的解答,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