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离婚律师|同居关系的法律法规 - 同居关系 - 深圳离婚协议书代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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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年4月16日

  当下不少年轻人在恋爱阶段就会选择进行同居,不得不说男女未婚同居的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同时也有一定的危害。而在选择同居之前,还是先了解一下同居相关的法律规定有哪些,这样才能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那么,我国关于同居关系法律规定有哪些呢?

  《婚姻法》中同居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第三条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第十二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